1.透明度和公開性:關艾基金應披露其財務狀況、資金用途和捐贈人名單等關鍵信息,為公眾提供透明度和公信力,並接受監管機構的審查和監督。
2.加強管理:關愛基金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透明度,加強對捐贈人、受助人和合作夥伴的審計和管理。
3.捐贈人權益保護:關愛基金應加強對受助人權益的保護,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防止資金被濫用、挪用或侵害受助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