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債務轉移必須是有效債務,債務的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如果債務自始無效或者在承擔時已經消滅,即使當事人訂立了債務轉讓合同,也不發生效力。債務轉讓中轉讓的債務是可以轉讓的,不可轉讓的債務不能成為債務轉讓合同的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45條。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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