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我們基本理解為,vie結構與傳統紅籌結構的主要區別在於,紅籌模式下的在華外商獨資企業是壹個空殼公司,vie由國內自然人(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50%以上股權,因此後者的控制權比前者大得多。
在金融市場發展的當下,很多公司老板都在試圖拆除紅籌結構,用vie結構驅動控股權,所以我們未來可能看到的紅籌結構已經成為歷史。
延伸數據紅籌結構是指中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公司在境外設立公司,再將境內公司資產註入或轉移至境外公司,以達到境外控股公司境外上市融資目的的結構。
VIE架構(直譯為“可變利益股權”)是國內企業間接達到海外上市目的的壹種架構,屬於紅籌架構的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