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的買賣單位是“手”,1手等於面值1,000元(10張)。買賣可轉債時,必須嚴格按“手”申報。
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它們是壹種特殊的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壹定的比例和相應的條件,將其轉換為發行公司壹定數量的普通股。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屬性,即債券性和期權性。首先,它們是有面值、利率、期限等壹系列因素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