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保護破產保護是指無論債務人是否有清償能力,在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申請或者債權人強制其提出破產重整申請後,債務人將提出破產重整計劃,對債務償還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可能損害部分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
這個方案要給壹定的時間提出來,經債權人通過,法院確認後,債務人才能繼續經營。這就是重整的概念,中文也叫破產保護。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通過重新整合資產,剝離不良資產,可以讓公司重回正軌,甚至變得比以前更強大。但如果申請破產保護的公司重組失敗,最終會破產清算。
申請破產所需的材料
書面破產申請;企業主體資格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名單;企業職工安置計劃;企業虧損的書面說明,附審計報告;企業自破產申請之日起的資產清單,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等。
企業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企業債權表,列明債務人的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企業的還款要求;企業債權表,載明企業名稱、住所、債權金額和發生時間;企業涉及的擔保;企業發生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