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今日消息(記者史飛躍)3月18日晚間,浩澤凈水發布公告稱,公司於3月1日被香港高等法院以HCCW430/2020進行清盤,破產管理署署長憑借職務之便成為公司臨時清盤人。
公告稱,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條,除非法院另有命令,否則清盤開始後對公司產權(包括據法權產)的任何處置、股份的任何轉讓或公司成員資格的任何變更均屬無效。
在香港上市的浩澤凈水是國內最早上市的凈水企業。當天上午9點,浩澤凈水在股市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