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空殼公司是指已經成立法人、公司名稱,但尚未開展業務的公司。近年來,利用空殼公司進行詐騙的案例很多,市民投資壹定要謹慎。空殼公司通常有以下特點:第壹,從未任命過董事。二是有法律要求的文件,如公章、股票證明等,但從未開業。因此,買方只需提供所需文件,即可立即使用,無需擔心潛在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應明確以下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的經營範圍;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姓名;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方式、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大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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