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
3.農村農機工人、農技人員、獸醫養老補貼資金。
法律依據:河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實施方案。各市(縣)財政、農業和農村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按照《河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實施方案》(冀財農[2016]58號)和省財政廳、省農業廳轉發的《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農[2017]55號)、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耕地地力補貼對象原則上是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民。嚴禁以任何方式統籌使用,必須全部直接補貼到戶。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相關數據的審核匯總工作,包括農戶基本信息、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並應將補貼給農民的資金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縣級財政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按照便民高效、資金安全的原則,通過“壹卡通(貼息)”等方式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各市、縣(區)財政、農業和農村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管理規範、運行安全、使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