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然後,員工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工作交接,歸還公司分配的物品。
3.然後離職員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接,並從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專員處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
4.接下來,總經理將與辭職員工面談,並簽署他們的意見。
5.然後離職員工將員工離職申請單發送給部門主管審批。獲得批準後,員工將簽署的申請表交回綜合管理部。
6.經綜合管理部核實後,員工簽名的申請表應保存備案。
7.最後,總經理會把離職員工的所有資料交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會把這些資料和申請表壹起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