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5.17%,個人投資者持股84.83%。
機構投資者持有1070萬股,個人投資者持有5970萬股。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發行並上市的境內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其他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以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為準)。
如果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華安安康事業單位按比例收入分配:
保本期間:僅采用現金分紅作為收益分配方式。
轉型為“華安安康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後: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分紅或自動將現金分紅轉換為相應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對本基金的A類和C類基金份額選擇不同的紅利分配方式,同壹投資者持有的同壹類別基金份額只能選擇壹種紅利分配方式。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不同紅利分配方式的,基金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壹次選擇的紅利分配方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