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市場經濟中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需要而形成的企業組織形式,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是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2.不同形式:
(1)公司的主要形式有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其他形式。但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3.不同的組織結構:
(1)公司主要是企業法人分配各項事務,決定工作內容。
(2)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結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經理、法定代表人和監事會,各機構職責明確。
4、責任不同:
(1)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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