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集團是資本的連接,由若幹個單位組成。而公司是由股東組成的。其他區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營利性法人機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獨立法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公司是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負責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紐帶的母公司為主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什麽是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集團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母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規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等成員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壹般來說,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公司。它壹般管理著龐大的資產,管轄著許多生產鏈業務單元,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所謂的集團,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有的公司經營策略多元化,在很多領域設立了相應的子公司,母子公司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而形成企業集團,這和軍隊中的集團軍頗為相似。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