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有風險。從債券發行主體來看,金融債券是由銀行等機構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是壹些隸屬於中央政府部門的機構。從債券的分類來看,公司債券是以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為標準的。
從發行條件來看,金融債券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普通金融債券,壹種是累進利息金融債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壹年的利息;(四)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五)債券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