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投資銀行是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在金融領域,壹般只將相對高端領域的金融服務的買賣視為買賣雙方,如證券公司中的投行部、固定收益部、研究所(研究所)、並購部、精品投行和FA(純FA)、證券公司中的直投部、資產管理部為機構投資者提供二級市場產品的部分、基金公司(壹級市場VC/PE)等。),以及二級市場。保險公司收費資產,其他相關資產),所謂的“賣”金融服務必須與標的區分開來。賣方的服務賣給這些買方(機構)。註意是買方機構,不是隨便機構,也不是普通散戶(以超高凈值個人名義投資的除外)。所以黃金投行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是正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