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資者在非正規平臺購買,理財虧損後會和投資平臺協商。如果投資理財公司資金鏈斷裂,到期無法歸還本金,建議走法律程序,通過法律約束企業法人。
目前,壹些投資公司以零風險、高回報為誘餌,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與大量不特定人員簽訂合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致使很多人血本無歸。這種情況可能構成刑法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於這種涉嫌違法的行為要互相提醒,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讓龐氏騙局無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