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律師樓和壹家公司簽了協議,公司只發了營業執照復印件。合同上有公章。但是律師的證人只寫了公司的名字,沒有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這個協議有效嗎?公司破產了怎麽辦?這個協議是有缺陷的。在律師樓裏簽文件是什麽意思?如果公司同意和妳在壹個省的辦公室簽協議,會不會更有法律效力!?這家公司只出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而不是原件。妳和公司簽協議的時候不了解公司的情況嗎?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合同還必須有公司的印章。不然公司破產了妳找證人也沒用。證人只證明協議成立,不作為保證人。2)、3)我看到律師樓裏墻上掛的律師執業證號和律師見證簿上的執業證號完全不壹樣。律師會不會被公司收買,故意做壹些對我不利的事情?因為律師辦公室被公司找到了。律師的執業許可證號,妳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部門或者律師協會去問,就可以知道是真是假了。律師身份的真實性與合同的成立關系不大。證人只是證明合同的內容和成立,如果律師不是公司的法律顧問,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他只證明合同成立。律師事務所只是合同成立的場所,並不能證明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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