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增值稅:第壹種情況,土地增值稅= {轉讓收入-手交票價(每年加5%)-相關稅費}×適用稅率;第二種情況,土地增值稅=(轉讓所得-置換指導價)×適用稅率(30%-60%)如果不能提供手遞購房發票。
3.個人所得稅:據實為(轉讓收入-房地產原值-合理費用)×20%。(如果房屋原所有人不是個人,以公司名義,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征收企業所得稅)。
4.增值稅和附加稅第壹種情況,如果能提供發票,則為(轉讓所得-起步價)×5%。第二種情況:不能提供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附加稅:增值稅×12%。(附加稅的構成:教育附加稅、地方教育附加稅、城市建設附加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