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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規範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體系是:

1.2010 4月26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在北京聯合發布《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配套指引》。配套指引由21條申請指引組成(本次發布18條,3條指引涉及銀行、證券、保險等。尚未發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以下簡稱評價與審計指引)。自2011101065438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實施,並從20102+010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擬在此基礎上選擇中小板和創業板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實施。

2.《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配套指引》和2008年5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實施,並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執行,以下簡稱基本規範)* * *同構形成了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如果說目前已在上市公司實施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只是壹個框架結構,主要是界定內部控制的內涵、目標和要素,說明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的目的、依據和適用範圍,操作性不強,仍然是方向性的指導,那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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