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設立申請書;
(二)擬設機構三年業務發展規劃和市場分析材料;
(三)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保險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並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頒發分支機構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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