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處1倍和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65438+萬元的,處65438+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壹)未按規定向客戶出示風險說明書的。
,向客戶作出盈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二)未經客戶委托或者未按照客戶委托的範圍進行期貨交易。
(三)提供虛假的期貨市場行情和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誘騙客戶下達交易指令。
(四)向客戶提供虛假的交易回報;
(五)未將客戶的交易指令交付給期貨交易所。
(六)挪用客戶存款;
(七)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欺詐客戶的行為。
期貨經紀公司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並處654.38+0萬元以上654.38+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