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沒有有效期,開出後壹直有效。只有專用發票的有效期為180天(認證有效期),發票本身在180天後仍然有效,但不能抵扣,不能用紅色書寫。
發票有效期分為兩種: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有效期為180天。根據《關於調整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專用發票等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由90天調整為180天。
2.普通發票有效期為6個月。根據《關於全面啟用新版普通發票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使用期為6個月。使用期限超過6個月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驗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