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涉及資產評估的,應當由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承擔。資產評估工作壹般包括資產清查、評估估算和出具評估報告。
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條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作價,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總結四點:
第壹點:非貨幣資產在發行上市過程中,必須由具有證券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投資。
第二點: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擬上市主體的設立需要證券資格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梳理和資產重組。
第三點:在發行上市過程中,設立擬上市主體需要證券資格的評估機構,將改制為股份公司。
第四點:非貨幣資產在發行上市過程中,由具有非證券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投資,壹般券商會請具有證券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