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構成職務侵占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財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職務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第壹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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