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合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2.加強客戶的信用管理。主要是建立客戶檔案,了解客戶的信用狀況;
3.認真簽訂和審核企業簽訂的各類合同,加強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控制和監督;
4.明確受托責任,完善公司治理,從公司組織結構上控制經營風險;
5.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