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業管理辦法》規定,應當準備材料,向擬註冊企業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提交設立申請。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開發區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14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同意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條件:1。外商投資金融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金融租賃公司的外國投資者總資產不低於500萬美元;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壹般不超過30年;
4.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資格和不少於三年的工作經驗。
以上是容暉天下給妳的答案。希望妳能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