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外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註冊的以制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的產品為主要業務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註冊的金融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二)註冊資本為壹次性實繳貨幣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6543.8+0億元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三)有符合崗位任職資格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從事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3年以上的員工不低於總人數的50%;
(4)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