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指南》中明確規定:(1)發明名稱應當簡短、準確地表明發明專利申請要求保護的主題和類型。發明名稱中不得含有非技術詞語, 例如人名、單位名稱、商標、代號、型號等。(2)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標、型號或者商品名稱等,也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