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對下列項目不授予專利權:
(六)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兩者結合的設計。
個人認為網頁設計壹般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領域,但是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圖案或者組合”也可以涉及到外觀設計的保護範圍。主要是申請圖樣,授權。默認只能在適合行業的設計領域得到保護,無法在網頁設計中對他人的設計侵權提起上訴。
目前我在實踐中還沒有遇到過用網頁申請設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