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查詢 - 在美國,侵犯了專利權會得到怎樣的處罰

在美國,侵犯了專利權會得到怎樣的處罰

337條款是針對外國人侵犯美國的知識產權的,對發生在美國境內的專利侵權行為,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請臨時禁令,以在判決結果出來前防止損失的進壹步擴大,在訴訟時原告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侵權損失、律師費等,並可要求銷毀所有侵權商品,同時,法院可以根據侵權情節向侵權者處以罰款。

具體條文如下:

第二八三條 禁令

數法院對本編中的訴訟案有管轄權時,都可以依照衡平法原則發出禁令,防止法院以認為合理的條件侵害由專利證書取得的任何權利。

第二八四條 損害賠償金

法院在作出有利於請求人的裁決後,應該判給請求人足以補償所受侵害的賠償金,無論如何,不得少於侵害人使用該項發明的合理使用費,以及法院所制定的利息和訴訟費用。

陪審人員沒有決定損害賠償金時,法院應該估定之。不論由陪審人員還是由法院決定,法院都可以將損害賠償金額增加到原決定或估定的數額的三倍。

法院可以接受專家的證詞以協助決定損害賠償金或根據情況應該是合理的使用費。

第二八五條 律師費

在例外情況,法院也可判定價訴人負擔合理的律師費用。

  • 上一篇:有人想以我的名義申請知識產權專利。我需要負責嗎?會不會困擾我的生活?求教,知法。
  • 下一篇:張廣成的已授權發明專利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