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包括學生在內的特定困難群體在申請專利時費用負擔過重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制定了《專利費用減緩辦法》。根據《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申請人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的實施,在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技能、鼓勵學生進行發明創造、促進科技進步、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果。
針對學生申請專利時支付專利代理費用方面的實際困難,根據國務院領導對建立代理援助制度的指示精神,正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力爭通過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專利代理援助體系,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切實解決這壹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