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五條
依照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必要的證據壹式兩份。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具體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並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第六十八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應當將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和有關文件的副本送交專利權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
第七十條
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決定對無效宣告請求進行口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