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確實硬要想辦法,妳可以試試把妳的商業模式找人用軟件的方式呈現出來,相關功能模塊編壹些比較酷的名稱或包裝。這樣的話,妳的這個表現出來的軟件產品可以去申請知識產權, 至於軟件功能本身是否能夠申請專利我就說不好了。不過,在短時間內會遲緩競爭對手的模仿,但從長遠看也是會暴露的。
總之,就是想辦法把模式變成壹個標準化的軟件產品。只有產品才有可能申請著作權、知識產權或專利。而互聯網只是實現這種產品功能和商業價值的手段和工具。明白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