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並持有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加蓋單位人事印章)。
(1)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中等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本職業中等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並達到本職業壹級正規培訓規定的標準學時,取得結業證書。
培訓材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全國職業技能鑒定委員會理財師專業委員會規定,全國理財師考試全國統壹教材為《國家理財師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分為三冊,包括《理財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師職業能力》、《理財師職業能力》。
理財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師專業能力、理財師專業能力、高級理財師專業能力>;適合高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壹級)考試。
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適用於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考試,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適用於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考試。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理財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