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說明書附圖等;
2、提交材料,可以直接去專利局大廳或地方的專利代辦窗口或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
3、國家專利局下發受理通知書,正式進入審批流程;
4、繳納申請費,除直接去專利局收費處、專利局代辦處繳費外,還可通過銀行或郵局匯款繳納申請費;
5、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初審合格後進入實質審查,實質審查認為符合授予專利的條件則可授權專利,不合格的經修改重新遞交後,審核符合專利授予條件的授予專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