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請求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壹)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的名稱;(二)申請人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的,其名稱或者姓名、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或者居民身份證件號碼;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其姓名或者名稱、國籍或者註冊的國家或者地區;(三)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