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許多專利是可以進行回避設計的,所以壹篇專利也可能因此賣不出去。而大多數改進型的專利都屬於此種情況。
第三,如果妳的專利確實很霸道,有很多人實施,且專利本身無缺陷,去告人家,去授權,怎麼都賺錢。
第四,如果還沒有人去實施,但妳確信會有極大的市場,上策是自己開公司,賺個金銀滿缽。中策技術入股。下策是去遊說公司實施,公司賺飽喝足會給妳點湯水的。
第五,企業購買利益至上(當然FB的時候成了個人利益至上了),錢是不會輕易出手的。
第六,專利是壹種策略,沒有強大的技術、資金作為後盾,多數的專利,是負擔而不是資產。現在的專利已經演變成公司占領市場的工具,而對於促進技術創新,保護發明人利益有壹定程度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