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力控制法壹般可分為直接張力控制法和間接張力控制法這兩種。
(1) 直接張力控制法:又稱反饋控,又可以分為AB兩種(A)利用如張力儀等傳感器檢測實際張力,將測量值作為反饋信號,構成張力閉環系統,即將測量的實際值與給定張力相比較,由偏差產生控制作用,使實際張力與給定張力相等。視傳感器結構不同,還可分為位置式和反饋式控制 (B)利用活套建立張力,測量活套量,構成活套反饋控制系統,控制活套量恒定使產品張力恒定。這種張力控制法適用於高精度、高速度的張力控制場合,具有控制精度高、實時性能好等優點。
(2)間接張力控制法:又稱補償控制,它通過對影響張力穩定的參數的調節補償可能出現的張力變化,間接地保持張力穩定,即只給定張力設定值,不用檢測器采集張力的實際值,對張力不形成閉環控制,而是通過對被控機即驅動電機的電流或勵磁電流的控制來間接對張力進行恒定控制,從而使電動機力矩保持不變,保證被卷取產品的張力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