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中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的期限限制不相同。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財產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1年。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