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國家不授予動植物新品種專利權,而是傾向於用其他方式保護它們。比如,我國在1997頒布了《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可以參考本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如果確實是以前沒有發現的植物,妳可以有權利先命名,也就是拉丁命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