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工類、農業類、醫學類博士生至少應在中國海洋大學認可的重要核心學術期刊的學術期刊上以第壹作者發表2篇以上(含2篇)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1篇論文被SCI或EI檢索系統收錄。從事應用研究的第壹作者應在中國海洋大學學術期刊上正式發表至少1篇學術論文(含1篇),同時提供國家授權的職務發明專利1件(含1件)。或者擁有國家註冊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由國家認監委認可的第三方軟件評測機構進行軟件評測並出具軟件評測報告),或者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或通過鑒定)的成果,足以說明學位論文的成果水平。研究生應當是第壹完成人的職務發明專利、具有國家註冊著作權的計算機軟件、鑒定或驗收成果。2.人文社會科學博士生應由第壹作者在“中國海洋大學認可的重要核心學術期刊”上正式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學術論文,或由第壹作者出版1本專著,或出版兩本專著(每本5萬字以上)。為鼓勵學術研究為社會和地方經濟建設服務,博士學位論文成果被政府采納的(需提供市級以上政府采納證明),在中國海洋大學認可的重要核心學術期刊上正式發表1篇學術論文的,也視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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