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要附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復印件、產品(服務)鑒定(驗收)證書或省級及以上法定質檢部門的檢驗報告、反映產品(服務)市場銷售情況的用戶訂單和銷售合同,軟件產品須提供軟件產品確認檢測報告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特殊行業產品須提供生產許可證、入網許可證、環保證書等。
3 .科技計劃批準書、查新報告、專利證書、產品獲獎證書等。
其中,2是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3 .附件材料,企業可盡量提供。企業填寫申報表時,請在“產品名稱”欄填寫產品名稱(型號),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名稱應與企業銷售發票名稱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