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的保護對象不同
著作權所保護的並非作品的思想內容,而是表達該思想內容的具體形式。專利權則不同,專利法所保護的是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的發明創造,它拋開表達形式而深入到技術方案本身。
(2)兩者的保護條件不同
著作權並不要求保護的作品是首創
的,而只要求它是獨創的。而對於同壹內容的發明,專利權只授予先申請人。這是“獨創性”與“首創性”即兩者保護條件的差異。
(3)兩種權利產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著作權均伴隨著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無須履行任何註冊登記手續。而相同內容的幾項發明創造只能授予壹項專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創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權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須采取國家行政授權的方法確定權利人。專利權的產生需要專利機關的特別授權,經過申請、審查、批準、公告,頒發專利證書等程序才能產生。
(4)兩者的適用領域不同
著作權所保護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學、藝術領域。而專利權主要發生在工業生產領域,與產品的技術方案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