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著作權(版權)和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壹般來說,繼承人對著作權的繼承主要是在作者死亡後剩余的有效期限內繼承作品的財產權。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權到期期間,繼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作品的財產權。
因此,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本法第10條第5項至第1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據此,通過繼承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人可以成為著作權法律關系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