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期限的規定:依據我國《專利法》第42條的規定,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十五年,均自專利人提出申請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申請專利意味著發明創造的保護期限是有限的。根據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創造包括三類,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下面詳細概述它們的保護期限:其中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這表明,壹旦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權後,最多只能獲得20年的法律保護。超過這壹期限,妳的發明和技術創新將被置於公眾領域,無償貢獻給社會。申請專利後意味著妳的發明創造將被公之於眾,任何人都可以輕易獲得妳的技術。雖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但這種保護是被法律條文所嚴格限制的。在我國這樣壹個地域廣大的國家裏,專利權在全國範圍內的保護必然存在著很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