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申請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2、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
3、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五十三條
依照專利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應當予以駁回的情形是指:
(壹)申請屬於專利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依照專利法第九條規定不能取得專利權的;
(二)申請不符合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壹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壹條第壹款或者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
(三)申請的修改不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或者分案的申請不符合本細則第四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