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對於申請文件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並且不存在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專利申請,包括經過補正符合初步審查要求的專利申請,應當認為初步審查合格。審查員應當發出初步審查合格通知書,指明公布所依據的申請文本,之後進人公布程序。
如果沒有提出過實質審查要求,應當在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有優先權的,從優先權日起3年內),lz若沒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可以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並繳納實質審查費。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審查員應當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通知。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審查員應當作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