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專利代理的機構按照單位性質分為XX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XX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
二者的區別:
XX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事務過程和後期法律糾紛時,只負有有限責任
XX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代理事務過程和後期法律糾紛時,負有無限連帶責任
因此,壹般XX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夥)在做工作時更加謹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