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是指按照要求向國家專利管理部門遞交申請文件,要求專利管理部門對某項技術進行公告授權,以獲得保護。國家專利管理部門對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或者實質審查,判斷申請文件所記載的技術是否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如果符合,則予以公告授權,如果不符合,則不予公告授權。
專利申請與授權的不同點是以下三點:
1、主體不同:專利申請的主體是申請人,即某項技術的完成者或者擁有者;專利授權的主體是國家專利管理部門,在我國指國家知識產權局。
2、環節不同:專利申請必定在前,授權在後,有申請才會有授權,申請是授權的前提。
3、權利狀態不同:申請時,專利權還沒有;授權時,權利狀態是確定的,是有專利權的,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