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壹條規定:任何單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通過以上可以知道在專利有效期限內,由於專利權轉讓,專利權人已經變更,在沒有得到新的專利勸人的許可,妳已經不具有實施該專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