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壹項外觀設計。同壹產品的兩項以上類似外觀設計,或者用於同壹類別並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壹件申請提出。
在專利法第31條所述的情況下,有兩項專用權。
通俗地說,兩項權利要求應當具有相同的具體技術特征,通俗地說,應當具有相同的發明點。